农业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意见

更新时间:2012/12/12 9:05:16    浏览次数:1899次

    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(2011-2015年)》关于坚持分类指导、重点突破、梯次推进,鼓励大中城市郊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部署,充分发挥都市农业应急保障功能,现就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农业部办公厅提出以下意见。

一、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重要意义

(一)有利于全面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。明确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,对加快形成城市郊区与优势农产品生产区、特色农产品生产区良性互动的全国农业生产力布局具有重要意义。

(二)有利于保障大中城市农产品有效供给。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和人口持续增加,大中城市农产品需求刚性增长。保持一定的生鲜食品自给能力,是保障农产品供给、稳定农产品市场的重要基础。

(三)有利于改善城市生态人居环境。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,是改善城市生态人居环境、丰富城市居民文化生活、维护城市生态平衡、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。

(四)有利于促进农民就业增收。虽然大中城市郊区农民收入水平高于农牧区,但与城市居民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。在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同时,提升农业产业化和服务社会化水平,有利于为农民乃至市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增收机会。

(五)有利于实现“三化同步”。《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(2011—2015年)》明确把“大城市郊区多功能农业区”列为“率先实现区域”。加快发展都市现代农业,有利于发挥示范、带动、辐射功能,提高“三化”同步发展水平、统筹城乡发展和协调工农关系、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。

二、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目标任务

(一)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。将都市农业建成城市“菜篮子”产品重要供给区、农业现代化示范区、农业先进生产要素聚集区、农业多功能开发样板区、农村改革先行区。

(二)稳定发展粮食生产。大中城市要重视粮食生产,明确辖区粮食产能目标和必要的自给率目标,分担国家粮食安全的责任,并建立和完善粮食生产任务考核机制。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应用,发展现代种业,大力推进机械化,促进良种良法配套、农技农艺融合,为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

(三)抓好“菜篮子”工程建设。推动落实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,建好“菜园子”,管好“菜摊子”。完善“菜篮子”产品市场信息监测体系,加大产销信息发布力度,引导产销平稳进行。

(四)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。加快完善大中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认证、应急处置和风险评估体系,全面建立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,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。

(五)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。坚持以农业为基础、农民为主体、农村为载体,围绕农业生产过程、农民劳动生活和农村风情风貌,统筹规划设计,强化特色创意,抓好示范基地创建、知名品牌培育、服务体系建设、乡土文化挖掘、精品线路打造等工作,保护好古村落、古民居和乡村风貌,着力培育一批主题鲜明、特色突出的休闲农业示范点和集聚村。

(六)持续增强辐射带动能力。支持主产区在城市设立直销窗口、配送中心、专卖店。大力发展农业会展经济,培育一批特色品牌会展,推动区域间农业合作。建设一批高标准、高起点、高水平的农业示范基地或园区,改善基地或园区的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,提高服务水平,使基地或园区成为企业孵化、技术研发、成果转化、人才交流的重要平台,更好地带动周边农业发展。

(七)引领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。大力推动大中城市涉农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化建设,积极促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、经营、管理和服务领域深入应用。

三、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保障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指导。推动落实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,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明确职责分工,强化协调配合,形成工作合力,健全适应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工作机制,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。

(二)加强试点示范。鼓励各地先行先试、率先发展,争取形成一批能代表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方向的典型,以点带面,示范带动其他地区发展。

(三)加强政策扶持。重点从发展“菜篮子”产品生产、完善农业保险制度等方面,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,加快健全支持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体系。不断加大对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,逐步构建以政府投资为引导、以企业和农民投资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格局。

(四)加强信息宣传。认真总结各地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经验做法,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,形成相互学习、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。注重理论研究,探索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律,用实践成果丰富理论内涵,用理论创新推动实践探索,更好地为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提供理论支撑。

电话:0412-3341113

传真:0412-3341123

地址:辽宁省海城市东四管理区东四村
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
康源首页 | 了解康源 | 新闻中心 | 牵手政府 | 康源产品技术服务 | 联系我们

Copyright © 2012-2013 海城市康源生物有机肥制造有限公司  Inc All Rights Reserved

联系电话:0412-3341113  传真:0412-3341123  邮箱:176805782@qq.com

  辽ICP备11020541号-2  地址:辽宁省海城市东四管理区东四村   技术支持:金航网络

网络经济主体信息

辽公网安备 21038102000099号